比如,一个工艺,此工艺中,涉及很多专用机器
1,单独申请工艺,申请发明方法专利,肯定需要把机器写清楚了,这样的话可能导致保护范围小,比如别人想办法替代了其中一个机器。
2,先把专用机器各自申请专利,同时提交工艺的发明,这样的话会不会构成抵触呢?因为方法发明里肯定也要交代清楚专用机器的构造。
3,先把专用机器专利提交了,晚些时候(前面机器专利公开之前)再提交工艺发明,此时,工艺发明里仍旧需要把专用机器构造交代清楚?
4,先把专用机器专利提交了,算好时间,大体等机器专利授权公开后,工艺发明正好处于实审阶段,此时工艺发明可否不需要交代专用机器构造?
请大神,分析一下上述分析是否正确,另外如何处理此类专利情况是好
1,单独申请工艺,申请发明方法专利,肯定需要把机器写清楚了,这样的话可能导致保护范围小,比如别人想办法替代了其中一个机器。
2,先把专用机器各自申请专利,同时提交工艺的发明,这样的话会不会构成抵触呢?因为方法发明里肯定也要交代清楚专用机器的构造。
3,先把专用机器专利提交了,晚些时候(前面机器专利公开之前)再提交工艺发明,此时,工艺发明里仍旧需要把专用机器构造交代清楚?
4,先把专用机器专利提交了,算好时间,大体等机器专利授权公开后,工艺发明正好处于实审阶段,此时工艺发明可否不需要交代专用机器构造?
请大神,分析一下上述分析是否正确,另外如何处理此类专利情况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