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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

白面小声

2009-07-22 03:05:18

哪位大虾给解释一下 细则第23条的 限定部分啊,不胜感激
原文是:
第二十三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
  (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

红色部分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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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0

苏连

2009-07-22 03:28:26

1和2就是非择一
1或2就是择一
1和2之一也是择一

2009-07-22 04:12:58

权利要求1,……
权利要求2,……(独权或从权)
权利要求3,根据权利要求1和权力要求2,……(不行)
权利要求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力要求2,……(行)
权利要求3,根据权利要求1和权力要求2之一,……(行)

是这个意思么?苏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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