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aimaile 于 2011-11-10 14:48 编辑
最近碰到过几次这样的问题,即在商标注册中,某一区域的地图是否可以作为商标来申请
按照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有地名、国名等规定,但是未对地图做规定。
而地图是享有著作权的,但按照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权司〔1998〕41号回复
地图属于科学作品,但考虑到地图的一些特殊性即使在已有地图上增加很少的个人独创,也可视为具有自己的独创性。但是,通过复印、影印、放大或者缩小等复制手段复制已有地图,则无任何独创性可言。以复制手段将他人地图出版发行的,属于盗版行为。
那么在商标中,如果作者将其进行小范围的修改,比如增加立体感等,可视为享有著作权保护,此时进行商标来申请,有没有不妥之处呢
最近碰到过几次这样的问题,即在商标注册中,某一区域的地图是否可以作为商标来申请
按照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有地名、国名等规定,但是未对地图做规定。
而地图是享有著作权的,但按照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权司〔1998〕41号回复
地图属于科学作品,但考虑到地图的一些特殊性即使在已有地图上增加很少的个人独创,也可视为具有自己的独创性。但是,通过复印、影印、放大或者缩小等复制手段复制已有地图,则无任何独创性可言。以复制手段将他人地图出版发行的,属于盗版行为。
那么在商标中,如果作者将其进行小范围的修改,比如增加立体感等,可视为享有著作权保护,此时进行商标来申请,有没有不妥之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