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一位程序员因为在GitHub上接海外的开源项目,因为交流不方便使用了俗话称作“fan墙”的软件以便访问Google等外网服务,被罚款200元,没收3年“非法收入”100多万元。

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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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楼主本身也是程序员研发转代理,身边的所有人都为该处罚表达不满情绪。部分朋友把这个归结小地方处罚不规范。
胡锡进专门发文,希望对这种社会危害性为零的远程打工挣外汇行为进行宽容。
但随后他删除了微博。
没有想过一天,接海外的案子,还能被处罚吧。程序员在国内向境外输出劳动力,既赚取了外汇,又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而且向世界展示了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全球竞争力。这不应该是一件被鼓励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