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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人变更手续办理流程

朵儿

2023-08-28 08:18:07

转让/变更手续时需要查清案件状态,申请号发明名称


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双方签订的转让/变更合同


2、受让方委托书


3、双方身份信息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


4、转让方解聘书(解聘原代理机构),如委托同一家代理机构不需要提交


5、受让方是否办理减缓备案,提交减缓请求



委托书,填写申请号或专利号,这个很容易忽略


以下是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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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普通变更或第三方变更,点击“业务办理”


输入专利号点击“查询”,查询不到点击“新建”


根据情况选择申请类型,填写专利号,发明名称


选择申请人变更,分别添加变更前和变更后的申请人信息,点击“新增”


填写上相关信息,一个申请人也需要勾选勾选“代表人”,多个申请人一般选第1申请人,填写后保存。


点击“撰写”,选“著录项目变更理由证明”


根据情况选变更理由,点击添加


填写转让人和受让人信息


上传变更理由证明,保存


撰写委托书,带星号为必填项,上传委托书扫码件,保存



如有总委托备案,可以填写备案编码


预览检查无误后提交


费用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如果未在期限内缴纳,变更不成功


手续合格通知书


由通知书上可知,年费不再予以减缓


受让方减缓备案通过后办理费用减缓请求,填写信息,保存-提交



注意1: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官方费用为200元;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不收费;


申请人地址、联系人信息变更不收费。


注意2


专利申请所处的状态


如在未授权待答复状态,注意监控答复期限;


年费滞纳金状态及时缴费


年费状态,接近下一年度年费缴费期,可提前缴纳年费;


根据专利申请所处的状态具体处理。


注意3


对处于失效状态(主动撤回、视为撤回、驳回生效,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主动放弃、未缴年费终止、届满终止、全部无效等)的案件,如果提交著录事项变更,审查员会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不予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对申请中、授权后或处于特殊状态下(中止、质押和无效宣告等)的案件提出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变更。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自专利局发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生效。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移自登记日起生效,登记日即上述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变更生效前,专利局发出的通知书以及已进入专利公布或公告准备的有关事项,仍以变更前为准。


如由于材料问题变更不合格,又不想继续做变更,也可以请求退款,提交退费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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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0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2023-08-28 08:22:08

学到了
朵儿:
关注公众号:勤奋的小朵,及时查看更多内容,谢谢
林鹿

2023-08-29 04:36:23

因为转让,变更专利权人,变更前有代理机构,变更后没有代理结构,还需要委托书吗
朵儿:
这样以变更后的权利人提交,变更后不用委托书,委托书是委托代理机构的证明
林鹿:
谢谢解答,还想咨询一下,那变更后没有代理结构,需要提交解聘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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