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规定:
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问题:
2018.5申请专利A,两个月后撤销
2019.8申请了专利B,要求了专利A的优先权,A和B的内容基本相同,两个月后撤销
现在2020.6,想以专利B为优先权基础,再次申请专利C,请问这种情况可否享受2019.8的优先权日?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2条/请教关于优先权问题
2020-06-29 01: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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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02: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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